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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系 学生会章程

发布者: 机械系学生会 | 发布时间: 2014-3-26 11:44| 查看数: 2991|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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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机械系学生会 于 2014-3-26 12:2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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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系
学生会章程
       
(2013年)
目 录

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是在机械工程系团总支书记的领导和指导下的全系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团总支学生会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学生学习运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  
第三条  宗旨和任务
一、团总支学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本系同学为宗旨。
二、 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同学
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三、 倡导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青年学生的整体素
质,推动系上文化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四、 完成系系学生会团总支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内享有的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对学生会的工作享有提案权。
三、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
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四、有对工作和活动内容及与己职务相关材料的知情权(考
核材料除外)。
五、有申请调职、辞职的权利。
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在行使章程赋予的权利时,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学生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其他团体及学生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有维护学生会声誉,执行学生会决议,努力完成学生会所布署工作
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 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民主评议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第七条 团总支学生会(简称学生会)
一、学生会,在机械工程系团委支持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第八条 系学生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修改《机械工程系学生会章程》,监督学生会章程的实施。
三、审议通过学生会各部门的各项决议。
四、选举新一届学生会干部。
五、协助团委老师共同作好学生工作。
第九条  学生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订通过有关条例。
二、组织系上各类活动,开展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
三、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第四章  学生会干部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公仆,学生会应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会干部须接受学生的考察、监督、考核。
第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模范作用。
三、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有责任心,具备全局意识,按时按质的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第十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权利与义务:
一、有反映系上学生意见、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二、有参加学生会相关会议和活动的权利与义务。
三、有遵守学生会章程、制度和条例等规章制度的义务。
四、有服从上级指示的义务。
五、有对本系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六、有主动学习学生工作知识与提高学生工作能力的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修改权、解释权、细则制定权属于机械工程系学生会。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
管理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组织与职权
第一节 主席团
第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设团总支副书记,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的任职由团总支书记依据相关标准任命,其他部门成员可由主席团成员提名并经考察或竞聘的方式选拔。
第二条 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生会章程,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
二、决定学生会机构设置,具有人事任免权。
三、领导全系学生会的工作。
四、定期向团委老师报告工作。
五、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对学生会学生干部、干事及参加活动与工作的同学进行评选优秀奖项工作进行。
六、与兄弟系学生会进行沟通,努力与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三条 主席团实行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分管制,对各部门工作实行授权制和部门部长负责制。
第二节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
第四条 一、主席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生活部、学习部、文娱部、体育部、纪检部、外联部、志愿者中队十个部门。
  二、为减少工作中的混乱,提高紧密度,系领导调用各职能部门由主席团负责协调。
  三、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需经主席团商议。
第五条 各部门职能
一、主席团:收集工作计划、策划及工作总结,并交到办公室备案;遇有重大问题,须上报。
二、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处理,包括会议记录、人事档案和作好学生会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确保学生会工作顺利进行。
三、组织部:组织系上各班级开展团组织活动并进行评比,管理团团员档案收缴各团组织团费,对系上各班级进行班级量化考核的考评工作。各种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宣传部:及时宣传并组织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及协调学生会其他各部门作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我系各种活动展板及喷绘的张贴、公布和横幅制作和传栏的清洁与管理。
五、生活部:负责系上学生的生活细节工作。进行健康知识的宣传,管理机械系同学的日常生活,寝室卫生。协助系上老师做好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各种大型活动中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六、外联部:全面负责系上学生会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及公共关系,在大型动前期提供所需物资的保证,及外联资金工作。并统计计算全系同学的公益活动时间。
七、学习部: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收发、检查、批阅、管理教学日志,及早晚自习的检查,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陈毅奖学金等的评选工作。
八、文娱部:丰富同学课余生活为己任,让同学们拥有精彩生活为目标,为广大同学组织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艺演出和开展各项群众文艺活动,努力为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添亮点。为系上培养文艺方面等人才,负责每次大型文艺活动筹备策划组织排演工作。
九、体育部:开展各种体育活动丰富我系同学课余生活,增强同学体质。执行系上下达的指示与精神,积极开展和组织的各种大型体育活动。并进行系上早操的检查工作,配合学生会其他各部开展好学生会各项活动。
十、纪检部:协助主席团制定学生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系上学生进行安全签到工作和安全查寝工作。对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督促,协调帮助其他部门工作。
十一志愿者中队:协调和指导全系青年志愿者工作,组建和带领志愿者开展广泛的社会服务,改善校园风貌,管理班级志愿者小队。为本系建设、公益事业、科技扶贫、安全防范、抢险救灾、环境爆发及大型庆典活动等提供志愿者服务。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   学生会干部任免
第六条 学生会成员任职条件:
一、在政治思想上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领导方针政策,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派的思想作风。
二、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三、具备一定的领导学生工作所需要的能力,如要有领导风范,具有一定的分析和决策能力,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全局意识。
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做好领导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身作则,礼貌待人,诚实大方,谦虚好学,关心学生会成员,团结同学,能和他人融洽相处。
六、例会时积极发言,不讲空话套话, 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
勇于承认错误,善于总结经验教训。
七、有正义感,敢于提出工作中的不良现象,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八、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在工作中要
善于学习和不断完善自我。
第七条 干部任职
一、学生会干部任职实行聘任制。
二、学生会干事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发任职聘书任职。
第八条 学生会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免职并通告:
一、思想作风不端正,不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不服从上级的领导。
二、工作中作风散漫,态度不端正,动机不良,工作拖沓、不负责任、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在上级领导给予警告而未能改正者;不能按指定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或所做工作缺乏实效性者,在工作中缺乏纪律性,不遵守工作条例,给予批评指正后不改者,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免职或劝其自动辞职。
三、出现重大问题,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者;
四、道德品质败坏,立场不明确,沾染不良风气,参加邪教组织者;
五、存在其他明显不符合学生干部要求的不良行为者。
第九条 学生会干部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必须自动辞职:
一、不团结他人,在工作中意气用事或从事其它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经教育不改者。
二、不能胜任所担职务者.
三、玩忽职守对本职工作不尽职尽责者,逃避责任者。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任职程序:
一、主席团成员的任职自由竞聘,其他部门成员由主席团成员提名并经考察任命或竞聘的方式选拔。
第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的免职,采取主动辞职和罢免的方法。
一、学生会干部主动辞职程序:
1、本人写辞职报告并提交学生会主席团。
二、学生会干部的罢免程序:
1、学生会干部的同级或上级提出免职意见,并上交主席团。
2、主席团调查属实确有违反相关规定,听取团总支书记的意见,审核通过决定将其除名并备案。
第二节 学生会干部的培训
第十二条 学生会成员应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培训。
第十三条 学生会成员应主动学习工作所需的各种相关知识,技能等。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  经费管理执行程序:
一、在申请举办活动前,要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策划书并附详尽经费预算。
二、当经费预算审批后,各部分一般按预算执行。
三、由项目负责人向主席团递交活动原发票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物品管理执行程序:
一、办公室每学期针对所管辖物品进行每月1次分类整理,入库保存,每学期期末列出物品清单并做好物品清算并交与主席团审核。
二、由办公室做好物品实时借出、归还记录,并定期做物品检查、核实,保证办公室物品不丢失。
三、各部门需借用办公室物品时,应首先联系办公室人员,经同意后方可借用物品。如没有办公室同学值班就在取得办公室同学同意的情况下由值班人员为其取出相应物品并做好登记,如到期未归还相应物品直接追究第一责任人(借物品者)、第二责任人(物品借出者)。
四、有办公室列出物品的市面价值,如有损毁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的修改权、解释权及细则制定权属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成都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加强学生会内部
管理,提高学生会干事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系学生会各部门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活动。
第二章  学生会干事任职条件及选拔
第三条 学生会干事任职条件:
一、有正派的思想作风,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学习和党和国家的领导方针政策。
二、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接受校系学生的监督。
三、对工作具有积极主动性,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全局意识,能够正确地对待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在工作中具有奉献精神。
四、在工作中服从上级的安排,听从上级的指导、指挥和调遣,尽最大的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五、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敢于突破过去的工作模式,拓宽工作领域,随时为学生会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六、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礼貌待人,诚实大方,谦虚好学。
七、富有正义感,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作斗争。
八、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保证学业的情况下,提高工作效率,充分锻炼工作能力。
九、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关心其他成员,团结同学。
第四条 为了促进信息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学生会工作的透明度,应加强与各系的联系与合作。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对干事的招新选拔按照干事录用的选拔程序,通过考核,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生会干事招新选拔程序:
一、由同学在招新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报名单。
二、选拔程序:
(一)全系报名的同学中,根据学生会及各部门招新要求,统一安排选拔,圈定入围学生会的成员名单。
(二)入围的同学由学生会各部门部长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和招新要求,在第二轮面试中,进行具体的考核、选拔,确定入围各部门的成员名单。
(三)、经过以上两个阶段,确定各部门成员名单,录用为新一届学生会干事。
第七条 成为正式干事后由学生会统一颁发学生会工作证。正式干事应认真学习学生会会各项制度及章程。
第八条 各部门干事选拔要求:
一、办公室:1、乐于为师长、同学服务,具有团队合作精神。2、懂基本的礼仪礼节。3、工作踏实,积极主动,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组织部:1,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及组织协调能力。2、能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和表格处理,能独立开展工作。3,、懂得团队合作及组织纪律的重要性。4、工作踏实,积极主动,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三、宣传部:1、具有一定绘画、书法功底。2、具有创新意识和工作主动积极性。3、对宣传有敏感度。4工作踏实,积极主动,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四、生活部:1、做事热心细致,热爱生活。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吃苦耐劳精神。3、工作踏实,积极主动,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五、外联部:1语言得体,自信,思维敏捷,应变和沟通能力较强,有毅力和责任心,以及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创新精神。2、尤其在人际交往,口头表达以及组织策划能力上均较高的要求。3、突出强调作为团队一员的合作精神和组织纪律性,有自我奉献和团结互助精神。
六、学习部:1、热爱学习,品学兼优,严谨求实 ,态度端正,实事求是,能协助作好班风、学风建设。2工作踏实,积极主动,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七、文娱部:1、具有文艺方面的特长,对文艺工作具有极大的热情。2、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在系上举办的所有文艺活动中能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协助活动顺利开展。3、具有创新能力,积极主动地为文艺工作的开展提供意见与建议,为开展形式新颖的文艺活动提供条件。   
八、体育部:1、热爱体育,掌握基本的田径等运动的训练方法及裁判方法。2、能在所有的体育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3、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4、工作踏实,积极主动,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九、志愿者中队:1、有积极服务他人的奉献精神。2、有良好的交际能力,工作认真负责。3、工作踏实,积极主动,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十、纪检部:1、正直,有敢作敢为的争先精神。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吃苦耐劳精神。3、工作踏实,积极主动,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第三章  学生会干事的义务和权利
第九条 学生会干事必须履行的义务:
1、与学生会干部履行相同的义务。
2、参加学生会干事工作培训的义务。
3、认真负责完成上级分配任务的义务。
第十条 学生会干事享有的权利:
1、 按有关规定对学生会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并要求取得回应。
2、具有提案权,并可要求获得学生会各部的配合与协助。
3、具有监督学生会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及各级工作的权利。
4、具有参加学生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5、有提出辞职、调职的权利。
第四章  学生会干事的管理与考核
第十一条  学生会干事接受学生会干部的领导、指导、管理与考核。
第十二条  建立例会制度,通过部门例会和全体会议对部员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建议,并安排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
第十三条  建立考勤制度,每次例会及值班情况必须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  一、建立评优制度,根据学生会各部门内部量化考核情况(由部长行使考核)及主席团意见进行评比干事工作,并评选出“优秀干事”,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适当奖励。
二、考核分为上学期考核和下学期考核。两学期的考核结果作为换届提干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学生会干事任命、免职、辞职程序:
一、部门内部给予不合格干事免职辞退的惩罚,由部长、副部长共同一致决定通过经主席团同意,交由办公室除名、备案。
二、干事自己提出辞职,必须向所属部门部长提交书面申请,经部长同意方可退出部门,并由办公室将其除名、备案。
三、学生会工作正常运作期间,原则上不再选拔招进成员,特殊情况除外。正常运作期间,有意愿加入学生会成为干事的同学,首先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部长负责主持召开部内会议,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决定。若部门通过,由部长向主席团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交由办公室备案。
四、辞职的干事在审批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工作或有意改变工作状态。
五、中途申请加入的同学经审批通过正式成为学生会干事,所在部门部长有义务使之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工作状态的。
六、免、辞职工作由各部长与主席团共同执行。
七、被免职、辞职的部员须交回工作证及各项工作材料。
第十六条 学生会部员调职、升职程序:
一、部员申请调职,必须向所在部门部长提交书面申请。
由部门部长及副部长与部员所申请调职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讨论研究。部门研究结果通过上报主席团审批,批准后回执给所在部门及调职部门,通知办公室调整备案。
二、干事在调职审批期间,仍以原部干事身份履行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的修改权、解释权及细则制定权属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成都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成都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日常规范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订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系学生会等全体干部和干事的监督管理,调动干部和干事的工作责任心,激发工作积极性,以形成一套学生会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特制订本日常工作规范。
第二条  制订原则
(一) 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评议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的原则;
(二) 应坚持从严约束,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 对待犯错误的成员,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和期末总评,对于工作优秀或不称职的干部,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
第二章     处  罚
第四条  处罚等级
(一)、警告;   
(二)、劝其退出;   
(三)、勒令退出;
(四)、勒令退出并通报批评。
第五条  具体内容
(一) 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
1.参加日常各种有关会议及各项活动、值班迟到或者早退2次者、无故缺席1次者;
3.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不认真完成1次者;
4.部门承办活动未提交活动方案及总结1次者;
5.不服从上级、领导指示,自作主张,上级、领导批示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1次者;
6.工作拖延、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7.有意回避工作,拒绝工作正常联络1次者;
8. 有其他不良举动影响较轻者;
9. 私自占有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二) 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劝其退出处分:
1.参加日常各种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或早退3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
3.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不认真完成2次者;
4.部门承办活动未提交活动方案及总结2次者;
5.不服从上级、领导指示,自行其事,上级、领导批示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2次者;
6.视工作如负担,工作散漫、拖延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7.工作失误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
8.有意回避工作,拒绝工作正常联络2次者;
9.刻意意气用事影响团结者;
10.有其他部不安分举动影响较坏者;
11. 工作上有重大失误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予以勒令退出: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
3.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不认真完成3次者;
4.部门承办活动未提交活动方案及总结3次者;
5.不服从上级、领导指示,自行其事,上级、领导批示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3次以上者;
8.工作散漫、无视纪律,不做好本职工作,不务正业者;
9.有意私自占有或恶意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10. 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学生会声誉者;
11.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12.屡教不改,有意回避工作,拒绝工作正常联络3次以上者;
13.有其他不良行为影响较恶劣者;
(四)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勒令退出并通报批评:
1.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因有工作不满情绪导致刻意违犯者;
3.工作中恶意顶撞上级,严重影响团结者;
4.有其他严重影响本会工作与形象者。
第三章    奖   励
第六条  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且成绩优秀、突出者,经学生会主席团和团委研究通过将给予奖励:
   (一) 会内表扬;
   (二) 推荐为优秀学生会干事、优秀学生会干部
   (三) 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章     附  则
第七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修改权及细则制定权属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第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成都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学生会工作汇报制度
为建立、健全组织结构及其合理运行,减少、避免工作中出现人员负责混乱等现象,提高工作合作度和紧密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成员提倡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积极进取,遵守纪律。
二、工作中反对任何形式的敷衍、推委和不负责任的情况。
三、对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就执行情况(包括完成程度、存在问题、最终结果等),及时汇报,以便使上级及时了解信息,把握全局,正确决策。
四、工作汇报程序:
1.干事的工作情况向部长汇报;有部门内部分组情况的,组员向所在组组长汇报,由部长汇总。
2.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向各分管的主席团成员汇报。分管的主席团成员对分管工作内容负责跟进、指导、配合与学习交流。
3.各分管的主席团成员就自己分管工作的总结内容向主席团全体成员汇报。主席对全局工作负责,处理非常规或例外事件,对其他主席团成员有工作通报责任。
4.主席团向系团总支书记做汇报并交流工作。
   五、凡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未能履行以上制度导致任务不能按时完成,造成不良影响者,除检讨外,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学生会会议制度
一、 全体会议
  1.参加人员:全体学生会成员,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以邀请有关嘉宾。
  2.主席团主持。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召开日期和次数。会议由办公室召集并作会议记录。
  3.会议议题:
⑴. 根据系上安排组织相关学习,传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⑵. 通报主席团会议或其他重大会议决定。
⑶. 布置和总结工作。
⑷. 汇报工作。
⑸. 其他议题。
二、 干部例会
  1.参加人员: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主席副主席,各部门正、副部长或负责人。
  2. 会议由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定期召开,每周一次。由办公室召集并作记录。
  3.会议议题:
⑴. 通报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⑵. 讨论、研究重大问题。
⑶. 检查、落实各部门工作情况。
⑷. 取处理突发事件的意见。
⑸. 依据主席团会议决议分配各部工作。
⑹. 其他议题。
四、部门会议:
  1.参加人员:部长,副部长,干事,相关人员。
  2.会议由部长或副部长召集、主持。办公室工作人员做会议记录。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周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部务情况决定。
  3.会议议题:
⑴. 通报、学习上级各种文件、会议精神及重大问题的决定。
⑵. 总结和布置工作。
⑶. 讨论部门工作问题,研究并作出决定。
⑷. 其他议题。
五、须知
  1.全体会议时,到会人员须佩戴工作证。
  2.出席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须提前向考勤人员请假。
  3.全会及例会考勤实行实名签到制及点名制,请假书面化。
  4.与会人员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摘要。
  5.与会人员应遵守其他的会议纪律。
                 学生会成员活动考勤制度
一、 采用活动签到制
  1.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由纪检部统计到场的人数。
  2.由主办方规定的活动正式开始前20分钟纪检部组织考勤,活动规定的正式开始前5分钟停止考勤,由活动前5分钟到活动开始后一半的时间算缺勤。在活动宣布结束后再进行一次考勤。
  3.由纪检部进行两次考勤,活动前考勤和活动后考勤。
二、 参加人员签到说明
  1.每次签到设有会前签到和会后签到。
  2.签到负责人对考勤情况进行确认签字。
  3.参加人员只能签自己的名字,如有代签经发现,被代签人员没有到场,对代签同学和被代签同学作出相应的处理。
  4.各部门成员到场情况由纪检部登记,用做优秀部门评选考核项。
三、 采用书面化请假
四、 各成员请假需采用书面化请假,干事请假由该部门干部审批,干部请假由主席团审批。
五、 原定正式开始前5分钟停止考勤,由活动前5分钟到活动开始后一半的时间算缺勤。在活动宣布结束后再进行一次考勤。
备注:在活动开始前后,各部门帮助主办方布置会场和清理会场的人员名单由主办方统计名单并交予纪检部,由纪检部负责登记在备注栏。
学生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生会办公室的使用,加强物品管理,特制定管理办法。
一、机械系办公室由老师指派人员进行专门管理,负有责任。机械系储物室由办公室专门管理。其中,海报展板由宣传部专管、专用。
    二、办公室物品的借还必须登记。由办公室专管人员完成经办签字手续,由借还人本人联系相关工作人员。
三、每次在活动之后办公室要清点一下物品,检查归还及耗费情况等,进行记录。
四、如有物品暂时放在系办公室,专管人员和值班人员须同时清点物品数量,并放回物品存放室同时作好归还登记。
五、值班(下午三四节)人员在离开办公室前要整理桌面、打扫地面等,保持清洁卫生。
七、办公室钥匙根据老师分配人员保管防止交叉流动,确保不因钥匙问题影响工作正常进行。
八、学生会成员查阅资料后要放回原处。
九、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者要关闭所有电源和门窗。
十、禁止私用、乱用公物,禁止在白板上乱涂乱画(黑板用作留言、通知、布告等正常工作)。
十一、办公室对物品登记簿上的物品进行归纳,期末汇总存档。
学生会工作证使用办法
学生会工作证是学生会成员的身份证明,为规范工作证的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工作证由学生会全体成员佩戴。
二、出席全体会议、各种集体活动以及代表本校学生会参加各种活动时必须佩戴。
三、保持工作证的整洁、不残缺。
四、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或作其他用途,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处分。
五、丢失工作证者须及时报知办公室并交一定的补办费。
六、凡辞职或免职者,须于3日内将工作证交回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注销、备案。
七、发生换届或人员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学生会文件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生会各种文本资料的管理、保存,特制定本办法:
一、由办公室负责对各种文件的收集、汇总、分类、归档及保管。
二、各种文件包括:各种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策划书,各式电子资料,新闻宣传稿件,人事资料,及各种考核奖惩办法,活动参加人员名单,工作或活动跟进说明,值班相关资料等。
三、如有需要传阅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并予以协调,及时归还、存档。
四、各部门设专用档案盒,部门必须定期作好各种文件的处理,及时上交、备案,并要不断充实,做到文件、资料的多样、详尽。
六、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办理文件、资料的交接手续。
学生会值班规定
一、 值班时间一般定为每天上午9:00—11:55,下午14:00—17:00,在一定的时间段保证有相关人员值班。
二、 安排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三、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应事前向专管值班的办公室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四、 不得擅自离职。
五、 做好电话接听和来访人员接待工作。
六、 不得喧哗或做其他扰乱办公的举动。
七、 主动为同学解决困难。
八、 未经老师允许,不得私自动用老师的物品。
九、 注意维持办公室的卫生、秩序和整洁等。
十、 值班人员认真作好值班的交接,。
十一、 值班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勤。
本制度由发布之日起生效
最终解释权归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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